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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出行安全,按照《关于印发<抚顺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交委[2021]16号方案)要求,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由局运输股、安全股及相关基层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各项督导检查工作。

9月22日在局机关召开专题会议,由副局长就文件精神对各相关基层单位和机关各部门进行解读,主要针对秋收农忙时节,群众出行的特点,解决务农农民用车出行难问题。

随机抽查,限时整改。9月24日由局运输股牵头,执法队带队随机抽查县内清原满族自治县湧鑫汽车修配厂、清原镇驰鹏汽车维修服务站、清原镇顺发汽车修配厂三家修配厂。检查人员详细查看了各修配厂的流水账目,进货单,销售单,维修单等相关经营账目。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落实好各相关企业连带责任,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检查定位系统,合理调配运力。由局安全股牵头,执法队具体负责,检查各客货运输企业的卫星定位系统,并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对卫星定位系统进行24小时监管,提醒驾驶人切勿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驻寨班车与当地村委会进行沟通,合理调配运力,充分保障秋收农忙时节群众出行,解决务工农民用车出行难问题。客运公司要求第三方监控公司要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守,及时提醒驾驶人切勿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严格执行22时至6时严禁营运班车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的规定。

落实“一超四罚”制度,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精准打击超限超载、百吨王等违法行为。超限超载整治第一阶段:自7月14号起至7月31号,巡查8次。从8月2日起实施24小时全天轮岗值班,截止到8月17日,完成第一阶段超限超载整治行动。期间处罚超限超载车辆共计29台。出动执勤人员:280人次,出动车辆:78台次。第二阶段,从9月1日起到目前已处罚7台超限超载车辆,在国庆节期间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加大安全出行宣传。从9月22日起,利用农村客运班车车内广播,采用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宣传内容,对农村地区务工农民出行安全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客运公司将《秋季乡村安全出行提示》下发到各个承包车主,要求县域内54条班线班车在每个班次发车前播放。

县交通运输局将在市党代会、国庆节期间全面落实文件精神,联合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在立足农村地区务农务工人员出行安全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农村百姓出行安全及安全生产平稳运行,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力的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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