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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召开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暨治超办联席会议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1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公安系统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部署要求,11月22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在16楼会议室,召开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安良东副局长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与质量监督科、运输局科、各事业单位、路政执法队及市公安局、交管局、公交分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安全与质量监督科科长赵春明传达学习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联合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运输科科长王光伟对路警联合治超工作进行了相关部署。市公安局、交管局、公交分局参会人员表示一定全力配合好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及联合治超等相关工作,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最后,市交通运输局安良东副局长对本次联合开展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击“黑车”经营和“治超”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我市营造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文明的市容环境、安定的社会环境和健康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是要依法监管,联合执法。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机制,注重执法模式的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道德等手段,多角度、全方位地加强对“黑车”的整治。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执法行动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力求最佳效果。

三是要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黑车”和“治超”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经营的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

四是要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控行动的动态与进展情况,认真摸排,逐条采集,按方案要求填报《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治乱)线索台账》和《全省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表》,每周四报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瞒报、漏报。2020年1月23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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