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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2-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2年,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从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等九个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全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稳妥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努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与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权责关系,做好工作衔接。

2.规范中介服务。我局作为行政审批部门,需采信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共3项,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未纳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没有作为行政审批条件。及时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3.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动态调整市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推动政府部门高效履职尽责。

4.加快实施简政放权工作。深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试点工作,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大件运输行政许可预约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市级实行大件运输审批“预约制”服务。制发了《关于移交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件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职权的通知》,今年5月正式完成交接工作,并组织了业务培训,现场对各区交通局窗口进行业务指导。

5.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编制并公布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相对集中许可事项实行审批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制度。             6.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商事改革,推进涉企事项“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积极扩大“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使用范围,制定了《关于采集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相关信息的通知》,截至目前,我市客运企业、出租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共计145家,车辆9470辆全部完成照片补正工作。同时,通过延续许可等方式补正数据166条。

7.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制定2022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涉企检查。组织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大件运输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发挥信用监管作用。进一步落实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整体推进超限治理非现场监管,构建治超工作新格局。

8.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托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容缺受理制”、“一次告知制”、绿色通道、大件运输审批预约服务等制度,及时处理和跟踪反馈“好差评”政务服务评价事项。及时调整“无差别受理窗口”受理的事项,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9项行政审批事项列为新的授权事项,并与市营商局重新签订了《行政事项委托书》,对综合窗口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不管是受理还是补正,都做到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9.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提升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水平,推动全国范围内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与跨省查验,落实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网上申请,12月底前完成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掌上办”。

10.加强老年人基本服务保障。指导全市推动本地注册的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开通电话叫车服务,优化约车软件,提升网约车适老服务水平,增设方便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

11.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开展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评估,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2.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经常性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全市交通系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清理修订工作,并在局网站向全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1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法制审核工作,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协助审核审查制度,发挥法律专业人士作用,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工作,应备尽备。

14.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全市交通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并在局网站向全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15.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家的作用,今年以来参与合法性审查56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6.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制度,明确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大对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核,作为作出重大决策前的必要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聘请法律顾问2人、公职律师1人,实现应设尽设。

17.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抚顺市交通局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专家库,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2019年印发市级层面改革方案、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式挂牌,下发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文件。2020年市委任命市交通执法队队长,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任命市交通执法队副队长,市交通执法队领导班子正式成立,全面推进市交通执法队组建工作。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交通执法队的中层干部进行了任命,随后交通执法队完成了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调整,按照新的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19.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进一步加强路面查纠,实行跨部门联合执法。在市治超办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在本辖区I类超限检测站开展每天24小时定点联合执法,严格堵截和检测涉嫌非法改装、非法装载、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有效监控省际主要通道、国道或省道交汇点以及公路货运重点路段。组成路警联合执法队伍,依托本辖区I类超限检测站和超限检测点,以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多发的路段、桥梁、高速公路收费站口以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周边道路为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肩并肩” 式流动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和纠正货运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装载和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20.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一是着力整治道路客运违法经营行为。今年以来,累计排查旅游包车130余台,摸排涉嫌非法经营“黑大客”约40台,查扣违规异地营运大客车1台,“黑大客”1台。二是集中整治出租汽车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巡游出租车1680台次,检查网约车32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48台,查处巡游出租车违规行为27起。三是开展客运站周边环境整治。组织执法人员在抚顺城际客运站进行值班值守,无节假日不间断的对非法营运及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招揽乘客等行为进行打击治理,自活动开展以来,抚顺城际客运站周边秩序持续向好。四是开展道路货物市场重点问题整治。深化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会同市交管局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百日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797人次,执法车辆2181台次,认定超限超载车辆1925台次,交通执法人员共监督卸载货物60635吨,公安交警对1925名当事人罚款359900元,记11112分。

21.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一是打好路域环境整治组合拳。年初以来,陆续开展了春季公路路城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农村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截至目前,累计清理非公路标志137个,清理堆占114处,清理摆摊设点15处,清理堆占150处、5841平米,叫停违规涉路工程、违法建筑3起,处理路产损坏案件13起,征收赔补偿费49860元,开展宣传活动近百次。二是深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项整治。截至目前,累计下发违规培训通报3期,处理违规驾校37家次,违规教练员55人次,处理违规教练车50台次,取消违规学时2000余个。

22.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途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利用12328电话服务平台、交通政务微博等互动平台,及时发现行业存在的问题。

23.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建立行政执法专栏,定期公布流程图、服务指南手册等各类行政许可信息,动态调整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结果等执法决定信息。制定2022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涉企检查。

2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好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在岗轮训等组织工作。建立信息化平台执法人员管理模块,系统动态管理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

25.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制定了《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培训计划》,开展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26.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省厅制发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发《抚顺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并按规定实施。按照省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自由裁量权的制度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避免滋生腐败。

27.强化文明执法理念。我局严格按照省交通厅及市政府有关要求,灵活运用辅导建议、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手段,优化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理式执法。

28.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以案释法工作。我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发了《2022年度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普法工作计划》、《2022年度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本年度普法清单,将其融入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政务公开日”、“路政宣传月”活动,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利用交通场站、出租车等交通媒体开展宣传。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9.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我局及时更新完善交通运输系统应急资源数据库,能够准确掌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等资源情况。全力推进做好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工作,完善市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

30.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有关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要求,目前我局正在开展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及时将我局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及时进行了预案评估,实现了定期更新、动态优化。

31.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我局建立健全了风险源头预防管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加强了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协助、跨区域应急调度等联动机制建设。健全了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
    32.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流程,我局细化了应急响应处置措施和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提高了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畅通和拓展了信息获取渠道,优化了信息报送程序,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
    3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为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我局圆满完成了市级应急预案《抚顺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按照预案内容要求,加强了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并且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联合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槽罐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油品泄露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了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各单位的联动作用。

34.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我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5.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我局制发《抚顺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成立抚顺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小组,建立了行业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应对行政复议,主动化解矛盾,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和解。

36.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全年无败诉案件发生,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37.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38.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为核心的行业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行业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立查立改。

39.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巩固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规范、不公开等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40.提升依法公开工作水平。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信息公开,充分发挥12345、12328服务监督热线作用,24小时专人值守,汇总交通运输类涉及疫情和物流保通保畅最新的政策文件,统一进行培训,落实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追踪解决群众反映涉疫矛盾纠纷的问题。

41.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我局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重点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本部门为民服务事项、工作流程,“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掌上办”服务,并现场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全天共接待群众约400人,发放从业资格证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宣传手册一百余份,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的宣传工作。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42.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我局在省内率先开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业务,手机操作取代了司机本人到大厅办理,实现网上诚信考核及诚信等级评定结果证明下载,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可实现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等业务的网上办理。

43.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查询。及时梳理交通运输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局官方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对新修改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在局官方网站进行更新,实行动态调整。

44.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落实建设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即可实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申领、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包车标志牌申请、从业人员手机版查询、公众服务系统、微信移动稽查、国家物流平台接口服务、大连物流平台在线服务、网络货运信息监测、企业办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等业务。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4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体学习1次,邀请市委党校翟春春副教授开展专题培训讲座1次,深化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部门全领域、全覆盖。

46.认真落实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我局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及时报告上一年度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

47.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的自觉性。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突出学习宪法、民法典,分级分类明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应当掌握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本系统法治专题培训。

48.加强法治工作能力和法治机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发了《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培训计划》,开展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49.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和“宪法七进”活动,积极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计划在“12.4”宪法宣传日开展相关活动。将与交通运输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围绕维护营商环境建设、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率先垂范、主动担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高质高效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法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工作,制发了《2022年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从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等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责任担当。我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有的行政执法仍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地方。三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少数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力量不足、文化水平不高,法治培训方式还需丰富,实际效果有待提升。
四、明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建设全面突破。二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推进规范执法。四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行业法治素养。

特此报告。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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