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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0-10-20
信息名称: 关于全市农村公路在建工程第二次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抚交发〔2020〕40号 发布日期: 2020-10-20

关于全市农村公路在建工程第二次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项目参建单位:

2020年9月14日至17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我市农村公路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此次督查覆盖我市5个县(区)的14个建设项目和3个县级质监机构,督查内容涵盖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专项活动落实情况、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县级质监机构工作等内容,其中工程实体质量及原材料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级质监机构工作情况

各县质监机构能够履行基本的项目质量监督职责,监督工作资料及项目试验抽检等方面工作落实较好。督查同时发现,县级质监机构人员配备配备不足,监督执法力度偏弱。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

本次督查着中抽检项目实体质量指标,其中,路面弯沉实测 8.99km,合格8.99km,合格率100%;沥青砼路面面层压实度10点,合格8点,合格率80%;沥青砼路面厚度实测 9 km合格9 km,合格率100%;路面基层厚度抽检7点,合格7点,合格率100%;抽检沥青2组,结果合格;抽检小桥砼强度6座,合格6座,合格率100%;抽取路面沥青原材料2组,合格2组,合格率100%。

(一)施工单位

1.工程精细化施工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桥涵构造物施工上,多数小桥附属工程外观质量较差,附属工程结构尺寸与设计不符。如顺城区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会兴线兴安2号桥两侧翼墙标高不一致,明显标高与设计不符,个别翼墙表面不平整,几何尺寸控制不严。清原县2020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永胜桥)河底铺砌施工质量较差,截水墙施工不到位。

2.个别工程关键项目指标控制不到位。本次抽查的6项路面工程,其中2项沥青砼路面工程出现了压实度不合格现象。其中清原县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小莱线)压实度为93.9%、望花区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小学线)压实度为94.3%,2项工程项目路面压实度的合格标准为96%。

3.多数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不到位。多数项目对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缺乏有针对性的管理,未能在项目开工前有效识别工程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流于形式,无实际指导意义。其中,顺城区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的会兴4号桥基坑开挖工程,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擅自开工建设。会兴3号桥3号台基坑上部缺少安全防护措施。

4.个别项目分项工程开工把关不严。一是个别项目在上一道工序未经自检合格,转序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望花区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小学线)项目,基层未经自检、监理抽检直接进入路面面层施工。二是个别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未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擅自开工建设。如顺城区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的会兴4号桥基坑开挖工程。

(二)监理单位

1.现场监理责任心不强。主要表现在个别监理对构造物存在的外观质量较差、模板拆除不彻底及附属工程外观、几何尺寸不符合要求等基本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2.监理人员审批把关不严。一是个别项目监理人员对专项方案等材料审批不认真,对专项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指出。二是现场监理对一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等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视而不见。如顺城区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的会兴4号桥基坑开挖工程,现场基坑施工已达到危大工程判别标准,施工单位无专项方案进行开工建设,现场监理不能及时制止。

三、处理意见

1.针对顺城区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会兴4号桥)基坑开挖存在的无专项方案擅自开工建设及整改不及时的问题,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成该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同时,给予该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抚顺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给予该工程项目经理韩广宇全市通报批评。

2.针对望花区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小学线)项目,存在基层未经自检、监理抽检评定合格,直接进入路面面层施工的问题,责成建设单位对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同时,给予该项目施工单位抚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

3.针对顺城区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会兴4号桥)基坑开挖存在的监理把关不严,未能有效落实上级部门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等问题。责成建设单位对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同时,给予该项目监理单位抚顺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全市通报批评,给予该桥现场监理祁广利全市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进行自查自纠,要重点检查小桥涵等构造物的外观及实体质量。同时,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已完项目尽早进行质量评定,及时申报公路工程交工质量鉴定申请,配合做好工程交工质量鉴定(检测)。

3.建议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大县级质监机构投入,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监督人员,确保本县交通质监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

4.认真做好在建工程项目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特别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确保“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工程建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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