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
信息名称: | 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抚交发〔2020〕43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的通知》(辽交公水[2020]4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人员、设备、物资,以雪为令,切实做好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按照《2020-2021年冬季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指导监督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做好农村公路除雪防滑指导监督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按照除雪时间段的要求,做好公路除雪防滑的巡查,市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