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24 |
信息名称: | 抚顺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路地 合作会商 |
2023年2月21日,副市长于海峰与沈阳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葛新东就进一步加强路地合作在集团公司310会议室举行会商会议,路地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双方一致认为,近年来路地双方紧密配合、互相支持、通力合作,路地合作的各方面均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会商,双方就进一步加强路地合作、推进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共识。
一、关于沈白高铁建设占用既有铁路用地补偿相关事宜。市方已明确由属地顺城区人民政府负责,与沈阳土地分局沟通对接,核查沈白高铁建设占用既有铁路用地有关情况,用地范围确准后组织开展评估,并按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市方责任部门: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路方责任部门:沈阳土地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3月31日
二、关于沈吉铁路长春街、靖宇街道口平改立等项目建设相关事宜。路方同意支持将长春街、靖宇街道口平改立与新华大街地下人行通道、将军街下穿工程统一打包,纳入道口平改立实施范围,一并审批,统一建设管理模式,并按照辽宁省道口平改立投资政策承担相应投资。下步路地双方将加强沟通联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不影响沈白高铁项目建设,涉铁办牵头,沟通相关单位、部门初步稳定建设方案。建设部负责,组织沈阳指挥部,按照道口平改立投资政策签订改造协议,并按路方道口平改立建设管理程序加快方案审查、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开通。
市方责任部门:抚顺市铁建办
路方责任部门:沈阳局集团公司建设部、涉铁办
完成时限:2023年3月31日
三、关于苏抚铁路浑河桥美化设施维修相关事宜。为落实省委主要领导要求,路方同意支持市方开展苏抚铁路浑河桥美化设施维修,下步将在手续办理等方面予以全力支持,施工期间将充分利用天窗时间,减少对铁路运输影响,具体由工务部负责落实。
市方责任部门:抚顺市铁建办
路方责任部门: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部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四、关于站东街道路土地争议相关事宜。路方一是同意采取租赁方式推进站东街道路建设范围内占用铁路土地事宜,2023年2月底完成;二是站东街道路建设范围外土地与铁路存在争议的地块,将采取置换方式推进,具体路地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进一步研究推进。基于武警抚顺支队办公营房已纳入沈白高铁项目环保征迁范围,征迁后营房院内楼房不需要拆除,调整用途后仍可继续使用。站东街道路建设需要征迁抚顺北站房产段车间办公用房,将采取货币化方式予以补偿。路方提出抚顺北站房产段车间办公用房征迁后仍需要安置。为避免重复建设,下步,路地双方共同协调沈白高铁项目相关单位,依规履行必要程序后,将抚顺北站房产段车间所需办公用房安置至武警抚顺支队办公营房内。
市方责任部门:抚顺市铁建办
路方责任部门:沈阳局集团公司土房部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相关事宜。双方确定,为保证贯彻落实好本次路地会商达成的共识,由副市长于海峰与副总经理葛新东代表路地双方牵头抓总,具体责任部门为抚顺市铁建办和沈阳局集团公司涉铁办,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要求,确保纪要明确的内容落实到位,双方按月互相通报相关协调支持事项进展情况并报双方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