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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5-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着力解决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及省、市工作安排,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全市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2.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影响交通等问题。

3.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4.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5.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超限检测点场地经营者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征集受理时间

问题线索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

三、问题线索受理渠道

(一)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1.举报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2.举报邮箱:fssjtxzzfd@163.com

3.来信举报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1号楼(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收)

(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

2.在线举报平台:辽宁政府服务网、辽事通App-12345专区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并在来信来电时备注“专项整治”,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不属于专项整治范围的问题线索请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对我市交通运输执法的相关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优化相关审批检查工作流程、出台相关便民利民举措、优化执法方式等,也可以通过上述渠道反映。

(三)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欢迎广大市民参与和监督专项整治工作!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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