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原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5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清原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清交发[2024]15号)和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清原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双长线)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清交发[2024]16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
(1)2024年清原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全长89.032公里。
(2)本项目位于清原镇境内。路线起点吴家沟,设计桩号为K19+632,终点饶盖线,设计桩号为K22+364,路线全长2.732公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兼投兼中。本公告招标为清原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范围为清原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9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相应类别和等级的养护工程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业绩 | 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440万元的类似公路工程施工。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2022年(或2023年,以最新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算)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440万元的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440万元的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1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 指定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请于2024年 3 月 29 日至 2024年 4 月 7 日,每日 8 时 30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9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不见面开标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U盘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5.4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sggzyjy.c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5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1份(PDF格式,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U盘要求分别密封,封套(格式自拟)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联系电话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由投标人自行携带解密工具。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监督部门: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4-53070017
招标人地址:清原镇腰站街
招标人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24-53053005
招标代理: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5-3号
代理联系人:柏月
代理电话:024-57556588
代理邮箱:459367813@qq.com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清原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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