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经〔2024〕222号)及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现将我市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省统筹部分)公交运营补贴金额共780.7万元公示如下:
1.市公交公司公交运营补助649.15万元;
2.市恒信公交公司公交运营补助49.03万元;
3.清原县公交公司公交运营补助66.2万元;
4.新宾县公交公司公交运营补助16.32万元。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