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抚顺市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抚交发〔2024〕128号)精神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现将拟拨付抚顺市农村客运安全预警技术装备使用服务费补贴资金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此次补贴范围为全市正常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车辆总数共计320台,补贴总金额48万元。其中,市辖区52台7.8万元,抚顺县79台11.85万元,新宾县107台16.05万元,清原县83台12.45万元。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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