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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国道黑大线等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三标段 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4-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国道黑大线等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三标段(以下简称“本项 )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抚顺市国道黑大线等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528 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代理为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抚顺市国道黑大线等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三标段位于抚顺市境内 包含黑大线等局部路段路面、防护、 排水等水毁恢复养护工程进行恢复。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局部路段路面、防护、 排水等水毁恢复养护工程进行恢复(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质量要求:工程验收综合评定:合格。安全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47日历天(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要

人员

1 、项目经理(1 名):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   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 、项目总工(1 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 ”中建立信用档 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 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 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 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 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

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 1~3 年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5 4 14 17:00 时(北京时 间,下同)之前,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 进行投标确认, 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4.. 24   10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 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 &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 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 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 t/xzzx1/gczb/jtgc/scxz/


5.5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抚顺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https://fssjtj.fushun.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抚顺)》(ttp://www.fsggzyjy.cn/)、《抚顺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fssjtj.fushun.gov.cn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办公室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一号

人:刘先生

话:024-57505019

 

 

  人: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一号

邮政编码:113006

人:孙先生

电  话:024-53876029

 

 

招标代理: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市展示馆3楼306

人:孙先生

话:024-53888077

 

箱:121772717@qq.com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评标办法(抚顺水毁4.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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