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清原县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5)3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以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清原县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清交发[2025]2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资金 ,招标人为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清原县境内,共有22个项目,路线总长61.706公里,桥梁45.8延米/4座。其中:1.中修38.028公里,2.预防养护(稀浆封层)23.678公里,3.桥梁45.8延米/4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兼投兼中。本公告招标为清原县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范围为清原县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9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2023年(或2024年,以最新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算) |
企业业绩 | 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 3 号)的规定,在 “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 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投标人于2025年4月23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投标文件需要使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5.3投标人应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fsggzyjy.cn/)进入所投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 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 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 /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 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 z/。
5.5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s://fssjtj.fushu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4-53070017
招标人地址:清原镇腰站街
招标人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24-53053005
招标代理: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5-3号
代理联系人:柏月
代理电话:024-57556588
代理邮箱:459367813@qq.com
电 话:024-57556588
邮 箱:459367813@qq.com
评标办法-清原县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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