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7月3日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推荐意见 | 1 | 2 | 3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辽宁新达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辽宁睿兴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 |
预期中标价(元) | 68040 | 70560 | 70704 |
质量要求 | 工程验收综合评定:合格 | 工程验收综合评定:合格 | 工程验收综合评定:合格 |
安全目标 | 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 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 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
工期 (日历天) | 37 | 37 | 37 |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时间 | |||||
1 | 项目经理 | 李阳 | 二级建造师 | 辽221161674183 | 1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22G01441 | ||||||
2 | 项目总工 | 王广新 | 高级工程师 | 0207610 | 1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发包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东洲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县级及乡村级公路)养护施工 | 抚顺市东洲区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 抚顺市东洲区 | 2024.9.30 |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时间 | |||||
1 | 项目经理 | 王爽 | 二级建造师 | 辽2212021202205713 | 1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23G01995 | ||||||
2 | 项目总工 | 王绍刚 | 工程师 | 00351018 | 1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发包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张辉 | 二级建造师 | 辽221121450988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23G01238 | ||||||
2 | 项目总工 | 徐振 | 工程师 | 183008660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发包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9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办公室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一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4-57505019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一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24-53876024
招标代理: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市展示馆3楼306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24-53888077
代理邮箱:1217727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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