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抚顺市公安局 抚顺市财政局 抚顺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抚顺市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抚交发〔2025〕112号)文件精神,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车辆所有人可享受相应的补贴资金。现根据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审核上报的车辆补贴资金申请,将拟发放第一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等补贴资金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公示拟发放补贴资金车辆51台,补贴资金总额共计291.7万元。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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