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辽DY4170、辽DBL917网约车《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且车辆所有人已失联,无法按规定正常办理《道路运输证》
注销手续,现拟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
当事人对公告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将申请发送至邮箱fushun7505119@sohu.com)。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的,本机关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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