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省道平桓线(东昌台至本溪界段)修复养护工程(第一标段)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抚顺市省道平桓线(东昌台至本溪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102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抚顺市省道平桓线(东昌台至本溪界段)修复养护工程,该工程位于抚顺市新宾县境内 ,路线起于东昌台村(国道通武线平交口),终点位于新宾县与本溪市交界,设计桩号为K198+538-K235+436, 全长36.898公里。该路段病害以龟裂、横缝为主,局部路段存在纵向和块状裂缝,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设计桩号为K198+538~K217+162,全长 18.624 公里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综合设施养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107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 年9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 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 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主要 人员 |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本项目按照《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规定执行。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 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以 下 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I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进行网员注册,办理CA 数字证书,并完成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交易主体身份诚信库入库。 相关操作手册查阅网址: http://ggzy.I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 年 5 月 11 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 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 ) 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 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 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抚顺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fssjtj.fushun.gov.cn/) 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http://ggzy.ln.gov.cn)、《抚顺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fssjtj.fushu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 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办公室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一号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24-57505018
招标人: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一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4-53876049
招标代理: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市展示馆3楼306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4-53888079
邮 箱:415583891@qq.com
[1]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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