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抚顺市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抚交发〔2024〕128号)文件精神,我市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每台车补贴上限4万元”。现将我市符合《通知》要求的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补贴资金情况(第八批)公示如下:
第六批次拟拨付5台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补贴资金共计20万元(详见附件)。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3日
附:抚顺市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基本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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