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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荣誉 再接再厉 全力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4-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交通强国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全面加强领导,全力保障资金需求。2017年以来,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取得突出成绩。2017年抚顺县获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2018年抚顺县被交通运输部授予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荣誉称号,新宾县、清原县2018年获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2018年、2019年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会和“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相继在抚顺召开。2021年6月抚顺市被命名为辽宁省首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2022年1月抚顺市被评为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这些成果的取得,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村公路的发展,并给予了我们巨大的鼓舞,坚定了我们持续推进的信心。

为了巩固上述阶段性成果,更好地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2年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安排,将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创建工作。新宾县、清原县将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目前,两县已根据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开展相关工作,力争在4月底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将全力支持两县的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为新宾县、清原县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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