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标办法中履约信誉打分项更改为:“(1)体系认证:企业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2)投标人施工企业获得2021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2021年交通部信用等级评价,AA 级得14分,A 级得10分,其他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上午10时00分,现更改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原招标文件“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10月2日,(15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现更改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10月7日,(15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顺延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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