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科学依法决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抚顺市交通局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专家库,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召开局党组会议11次,审议议题50个。二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按照全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营造宣传氛围,在全市公交车线路多媒体滚动播放国家宪法宣传日标语,在局网站、电子屏设置宪法宣传飘窗、标语,努力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执法中,在不定期对企业执法检查过程中,宣贯最新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为企业答疑解惑,补足企业存在的法律空白。同时,采取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线上网络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在辖区国省干线公路悬挂横幅18余处,利用执法车辆巡回宣传50余次,发放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单7000余份,利用微信朋友圈等线上方式宣传交通运输法规,累计宣传300余次,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合法经营。
(二)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相对集中许可事项实行审批大厅统一窗口受理制度。加强对县级许可事项审批情况的监督指导。深化商事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我局43项交通政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一张网”和“网上办”的模式引导行政相对人在网上申报材料,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工作,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落实好首问负责、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制度,提高审批效率。深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试点”工作,在市级实行大件运输审批“预约制”服务。积极扩大“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使用范围。省内率先开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业务,手机操作取代了司机本人到大厅办理,实现网上诚信考核及诚信等级评定结果证明下载,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可实现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等业务的网上办理。三是交通运输市场整治不断深化。严厉打击出租车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各种方式宣传“黑车”危害,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遏制非法营运态势,增加夜间执法队伍数量和延长夜间执法时间,采取定期巡查、定点看守、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夜间非法营运现象的执法力度,保证客运出租市场运营稳定。开展“路警联合”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杜绝“七轴车”“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突出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路域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创建路政管理规范路210.4公里,规范村20个。安全生产监管不断增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有明显提高,“两客一危”安全生产达标考评的道路运输企业达标率100%,强化剧毒危险品运输车辆纳入重点监管户数和车辆数均达到100%,重点营运车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100%、入网率100%。质量监督手段不断优化,监督效能不断提高,工程项目实现全过程、无缝隙质量监控。四是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印发《关于在我市与外省交接处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的通知》,保留火车站、客运站交通卫生检疫点7处,继续做好境外、重点地区入抚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和移交转运工作,实施精准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入抚人员检疫查验工作,防止域外疫情向我市输入,2021年以来,累计检查车辆54万台次,查验人员217万人次。严格对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逐条落实客货场站和营运车辆消毒、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到频次达标。组建督导检查小组深入企业、检疫点,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处理各类棘手难题。出动雷锋车队出租汽车14台,组建转运车队,做好解除隔离人员转运工作,转运解除隔离人员766人。
(三)提升科学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抚顺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对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核程序。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2人、公职律师1人,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合法性审查18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交通法治部门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对不符合新《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地方性法规3个、政府规章1个、现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个。对《抚顺市路矿厂铁路车辆交接办法》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修订《抚顺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重新发布《抚顺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客运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开展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案件3起,均胜诉,带头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确定法定职责实行清单式管理。编制《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确定市级和县级执法事项23项,实现行政执法事项的规范化、法律化。修订《抚顺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交通运输行业检查事项7项。编制《抚顺市交通运输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确定30项行政处罚的不予处罚的情形和依据,全面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优化法治环境。编制《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2021版)》,确定各类权责事项79项。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计划管理办法》,选择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行业管理问题突出的重点项目,编制《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计划实施。推进阳光执法,在局网站建立行政执法专栏,公开各类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四大类十五个方面的顽瘴痼疾进行有效整治,整改率100%,有效纠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提升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健全行业内部监督。加强交通运输内部权力制约,制发《抚顺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发现的3大类15个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整改。畅通行业内部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常态化、长效化的层级监督机制。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自评、绩效监控等工作,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对内部审计、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强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6件,基本实现了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三个百分百”。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利用12328、8890电话服务平台,受理交通热线7041件,均及时答复,满意率达96.2%。利用交通政务微博等互动平台,实时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置工作,通过政务微博方式回复网友互动45人次,处理投诉举报8件。
二、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同志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高效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法治工作。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制发了《2021年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积极构建职责明确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地方法规体系、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等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责任担当。我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工作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
(三)全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促进由机构的“物理整合”到工作的“化学融合”。进一步厘清审批机构监管职责与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权责关系,做好工作衔接。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时代性、引领性还不够。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有的行政执法仍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地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少数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存在以上不足的主要原因: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引领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新进人员多,力量不足、素质不高。法治教育方式还需丰富,实际效果有待提升。
四、2022年度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四是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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