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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3-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3年,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深入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转变、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效、有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全面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速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等十个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转变

1.落实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全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稳妥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努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与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权责关系,做好工作衔接。

2.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动态调整市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推动政府部门高效履职尽责。

3.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编制并公布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相对集中许可事项实行审批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制度。   

4.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我局作为行政审批部门,需采信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共3项,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未纳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没有作为行政审批条件。及时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积极开展争当“雷锋式护商干部”活动。按照“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等标准,在交通系统广泛开展争当“雷锋式护商干部”活动,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激发广大干部的干事热情,评选出郑伟等5名“雷锋式护商干部”。

2.高标准完成“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按照市营商局加快“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推动“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编制小组,将我局全部许可事项编入《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让企业、群众“易读”“易问”“易懂”“易办”,并利用行业管理优势在出租车、公交车、客运场站、高速路口等地进行广泛宣传,窗口人员录制的宣传视频在市营商局一楼窗口滚动播放。

3.不断优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省内率先开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业务,手机操作取代了司机本人到大厅办理,实现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等业务的网上办理。经过持续宣传,目前我局从业资格证近20%办件为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并迎接刘畅副市长专项调研。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严格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大件运输行政许可预约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市级实行大件运输审批“预约制”服务,2023年大件运输办理效率显著提升,同期办件量较2022年提升一倍;二是编制并公布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相对集中许可事项实行审批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制度;三是推进“无感审批”工作,制定我局“无感审批”事项清单,提前研判服务对象办理续证或换证意向,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向服务对象定向告知,提示办理。

5.坚持强化数字赋能。作为辽宁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应用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市级管理的145家客运企业、出租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共9470辆车的照片录入工作全部完成,并积极推进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优化工作。

6.扎实开展各级走流程活动。局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运输企业,查堵点、破难题、建机制,为我市大件生产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大件设备通行高山路组织大件运输企业和沈白高铁施工负责人实地勘察了高山路施工路段,并根据现场情况提出了在保障施工同时又满足大件车辆通行的解决方案,并协调市交通管理局,请求运输该大件时给予警力协助,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平稳。驻厅窗口作为市审批大厅重点单位,多次迎接市领导、营商局领导开展“陪群众走流程”活动。

(三)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效

1.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查询。及时梳理交通运输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局官方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对新修改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在局官方网站进行更新,实行动态调整。

2.积极推进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起草修改工作。抚顺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安排的时间节点,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全力推进《抚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法制审核工作,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协助审核审查制度,发挥法律专业人士作用,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工作,应备尽备。

4.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经常性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全市交通系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清理修订工作,并在局网站向全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5.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全市交通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并在局网站向全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有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抚顺市交通局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专家库,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聘请法律顾问2人,实现应设尽设。

(五)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建立行政执法专栏,定期公布流程图、服务指南手册等各类行政许可信息,动态调整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结果等执法决定信息。

2.深入调研、全面摸清执法队伍机构编制底数,规范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切实摸清队伍底数,分项理清队伍状况,严格执法队伍人员编制锁定,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实时掌握执法人员借调借用情况,深入调研执法队伍编制和人员结构情况,补充一线执法力量。
3.制定2023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并公开《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杜绝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格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按计划开展涉企检查

4.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对基准适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对基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作出修改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调整。

5.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公安局交通分局,抽调骨干执法力量,深入开展客运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城乡接合部“黑出租车”、客流集散地出租汽车挑客、加价、拒载等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巡游出租车2100台次,检查网约车180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5台,查处巡游出租车违规行为26起。二是开展客运站周边环境整治。组织执法人员在抚顺城际客运站进行值班值守,无节假日不间断的对非法营运及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招揽乘客等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确保抚顺城际客运站周边秩序持续向好。三是深化“路警联合”路面治超执法工作,开展全市公路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持续保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高压态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165人次,执法车辆833台次,认定超限超载车辆606台次,交通执法人员共监督卸载货物20969.1吨,公安交警对606名当事人罚款1100500元,记3307分。

6.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要求对我局“互联网+监管”系统部分进行升级改造,建立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全面实行监管事项清单化、规范化管理。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我局应急预案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有关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要求,目前我局正在开展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及时将我局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及时进行了预案评估,实现了定期更新、动态优化。
2.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我局建立健全了风险源头预防管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加强了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协助、跨区域应急调度等联动机制建设。健全了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为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我局圆满完成了市级应急预案《抚顺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按照预案内容要求,加强了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并且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联合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槽罐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油品泄露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了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各单位的联动作用。
(七)全面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1.严格带头守法诚信。我局严格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严重失信行为联合实施办法(试行)》。
2.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新官不理旧账”、不执行生效判决等痛点难点问题,我局均不涉及。
3.强化招商引资领域诚信建设。我局恪守契约精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相关问题解决,防止发生新违约行为。
(八)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我局制发《抚顺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成立抚顺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小组,建立了行业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应对行政复议,主动化解矛盾,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和解。

2.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全年无败诉案件发生,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九)加速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一网协同”。以应用场景建设为导向,我局积极推进并完成业务系统接入协同办公系统,实现决策全网掌控、政令一键到底、执行实时可见、监督全程在线。
2.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查询。在我局网站向全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落实建设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即可实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申领、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包车标志牌申请、从业人员手机版查询、公众服务系统、微信移动稽查、国家物流平台接口服务、大连物流平台在线服务、网络货运信息监测、企业办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等业务。

(十)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学习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体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部门全领域、全覆盖。

2.全面开展述法工作。我局主要领导按照职责清单内容规范开展我局述法,扎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发了《抚顺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交通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少数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运行顺畅、权责清晰、高效便民的新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力量不足、文化水平不高,后备执法人员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亟待提高,创新意识不强,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四是普法工作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还需持续深入,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重点工作建议

2024年我局将从四个方面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建设全面突破。二是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运行机制,推进规范执法。三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四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高全行业法治素养。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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