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顺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从全市地方铁路主体名录库中随机选取5家行业企业(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洗涤剂化工厂、抚顺矿业集团运输部、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409工厂、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随机选取5名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对上述企业实施了行政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的内容为:对受检企业铁路运输部门的地方铁路道口安全管理情况和地方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抚顺矿业集团运输部
地方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有棚户区住户乱倒垃圾,应立即改正,协调整改期间在行车过程中要加强观察防护,保证行车安全。
2、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铁路专用线水泥厂道口(有人看守)警示标志设置错误。应立即改正。
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409工厂
地方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哈达镇阿及村附近有村民在保护区内倾倒垃圾的现象,应立即改正。在协调整改期间要加强瞭望观察,保证行车安全。
检查结果:
除上述发现问题,其他受检企业的地方铁路道口警示标志齐全,防护装置齐备,各项技术指标无超限,地方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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