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顺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从全市道路客运企业主体名录库中随机选取1家行业企业(抚顺龙琨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随机选取2名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17日对上述企业实施了行政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的内容为:是否存在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是否存在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否存在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或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存在一次计10分及以上诚信考核计分情形且未严肃处理仍继续安排上岗作业的等情况。
检查结果:受检企业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场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贯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时对道路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健全等。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学时不足、车辆维护制度不规范。针对该问题,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持续进行跟踪及验收。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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