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辽宁出台我国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实现地方立法与时俱进,有必要对《条例》作出全面修订。
为此,我省围绕“四个环境”修订全国首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特色更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明显增强。新修订的《条例》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七章65条。这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标志着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也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始终保持全国前列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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