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抚顺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抚交发〔2023〕6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抚顺市公安局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抚顺监管分局
抚交发〔2023〕6号
关于印发《抚顺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抚顺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抚顺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进一步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做好我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推进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制定《抚顺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贯彻执行。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抚顺市公安局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抚顺监管分局
2023年2月14日
抚顺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抚顺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进一步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做好我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推进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集中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出租汽车行业中的非法经营行为,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有效改善我市出租车运营环境,建立健全出租车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出租车运营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统筹推进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整治行动,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机构长期保持。
组 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抚顺银保监分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推进,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担任。
三、整治目标
通过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整治行动,消除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惩处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违规人员,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营运秩序和交通秩序,实现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秩序显著规范、非法营运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四、整治任务及责任部门
(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内容。捣毁一批出租汽车行业欺行霸市、非法抢占运营市场的涉黑涉恶团伙。端掉一批垄断地下出租客运市场的黑恶势力,深挖一批“保护伞”。打掉一批扰乱出租汽车行业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处理一批组织、串联、煽动闹事的重点人员。
拘留一批制假、贩假、用假人员。销毁一批拼装、报废出租车和机动车号牌、假出租车专用标识,假道路运输证等车辆及牌证。
2.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内容。一是沈抚城际客运站周边及沈抚沿线非法营运车辆。二是市区内无道路运输证的网约车。三是城乡结合部(章党、三院路口、南沟和老虎台等地区)非法营运车辆。四是通过微信群招揽乘客的非法营运车辆。五是异地营运车辆。
2.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三)运营服务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内容。从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出租车拒载、要高价、营运标识不齐全、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和未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12345、12328等监督举报平台转办的出租车投诉件,依法进行核查处理。
2.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四)规范行车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内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酒驾、出租汽车不按规定停放等问题。
2.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五)出租公司专项督导
1.重点整治内容。约谈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清理力度。督促平台企业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六)建立运价调整机制
1.重点工作内容。加快健全运价形成机制,建立完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结合我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及国内先进城市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2.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七)规范天然气市场经营行为
1.重点工作内容。加大天然气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拒不执行淡季销售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2.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
(八)配套设施规划建设
1.重点工作内容。统筹规划市区巡游出租汽车乘降站的布局,针对市区内乘降站数量少,不能满足巡游出租汽车需求的问题,计划在市区内增设巡游出租汽车乘降站。做好城市道路的交通标线、标识的划制工作,使其人车分流,遵章通行。
2.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九)规范出租汽车保险业务
1.重点工作内容。要求我市大部分保险公司开展针对客运出租汽车的保险业务,在保险过程中不附加其他限制条件。
2.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抚顺银保监分局负责。
(十)舆情信息预警监管
1.重点工作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舆情信息提前预警,及时作出反应,报告整治领导小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保证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稳定,杜绝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对非法营运及异地营运的微信群进行管控,责成群主解散微信群,情节严重的,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
2.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统一思想,提高工作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部暑、亲自抓落实,做好执法力量组织、工作方法措施等周密安排,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工作精力,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联合联动,分解各层级、各地区整治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工作局面。要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成立联合执法日常工作机构,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建立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维护社会稳定。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落实对重点人员的监管,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发生非法聚集、串联、堵路等不稳定问题。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及时上报紧急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对干扰执法行为、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要及时果断依法处理,防止事态蔓延,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信息工作。各部门要加强社会舆情和行业舆情信息共享互通,设立信息联络员,及时沟通协调,畅通工作联系,加强工作形势研判,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工作总结和执法数据统计工作,每月25日将阶段性工作情况分别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要求长期推进。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