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抚顺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抚顺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进一步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做好我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7部门制定了《抚顺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及意义
2022年8月,抚顺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抚顺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工作。2014年3月,《抚顺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对于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条例》对我市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条件,以及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使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
随着时代的不断快速发展,一些新的行业问题出现,一些行业深层次的问题也需要进一步解决。例如:非法营运和异地营运车辆的存在;驾驶员酒后营运、违规停车;近年来车辆保险保费大幅增加等问题都在困扰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为有效理顺和解决行业存在的新问题、深层次问题,使行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七部门制定了《抚顺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各部门的联合监管和相互协作,有效解决阻碍行业发展的问题。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成立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机构长期保持。根据交通部等8部委“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工作”的要求,我市成立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形成有效合力,抓好监管工作。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住建、发改等部门强化联合执法和惩戒,打击各类非法运营行为,加强行业管理。一是加大对“黑车”等非法运营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出租汽车正常经营秩序。二是整治从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出租汽车拒载、要高价、运营标识不齐全、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和未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打击在市区内从事异地运营的违法经营行为。四是重点整治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酒驾、巡游出租汽车不按规定停放等问题。通过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惩处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违规人员,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运营秩序和交通秩序。
(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加强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协调公安、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统筹出租汽车服务场所、停靠站(点)等服务设施布局,妥善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出租公司专项督导。强化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监管,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主体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驾驶员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网约车加强背景核查和准入制度,加强对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乘客投诉,对多次被投诉且屡教不改的网约车驾驶员应及时予以清除。
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3.10.23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抚顺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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