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别:许可
二、事项设置依据 《抚顺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三、办事程序 1、申请;2、受理;3、招标;4、审批;5、发证
四、申请条件及办理材料
(一)申报材料
城市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
4、购车资金证明
5、线路营运方案
6、有关客运服务、行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7、填报《抚顺市城市公共汽车(通勤带客车)线路经营权许可申请表》
城市通勤带客车线路经营权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通勤带客线路营运方案及线路运行图(方案应注明通勤带客时间、站点设置等)
5、有关客运服务,行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驾驶员名单、驾驶证及准驾证复印件
7、填报《抚顺市城市公共汽车(通勤带客车)线路经营权许可申请表》
公交客车营运证年审应当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线路经营权许可证及复印件
3、营运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前置条件
城市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本市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符合线路营运要求的营运车辆和配套设施
3、有符合线路营运要求的停车场地和配套设施
4、有合理可行的线路营运方案
5、有健全的客运服务、行车安全等方面的营运管理制度
6、有经培训合格的管理人员和取得上岗证的驾驶员
城市通勤带客车线路经营权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
1、符合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
2、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符合营运技术条件要求的通勤车辆
4、有健全的客运服务、行车安全等方面的营运管理制度
5、有经培训合格的管理人员和取得上岗证的驾驶员、乘务员
公交客车营运证年审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获准经营城市公共汽车线路的经营权许可证
2、有符合线路营运要求的营运车辆
五、法定时间 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或者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
七、窗口号码及咨询电话号、52867475、52867476
八、办理地点: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至11:10 下午13: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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