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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抚顺市交通运输系统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11-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省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客货场站建设项目省补投资和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经费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为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我局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预算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办〔2021〕105号)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整改目的、整改内容、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整改要求四部分。

  1. 明确整改目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堵塞管理漏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2. 整改内容,此次整改内容分为立查立改、持续整改2类7方面内容,对存在的问题实施方案、分阶段整改,切实提高整改成效。

  3. 整改工作分为部署整改、落实整改和完成整改三个阶段。同时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4. 整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保证整改效果;三是建立完善制度;四是强化监督指导;五是加强责任追究。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抚顺市交通运输系统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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