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依据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 财政厅 商务厅印发〈辽宁省落实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通知》(辽交科技发〔2024〕25号),更好落实老旧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出台本实施细则。
编制过程
为更好落实老旧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拟定《抚顺市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细则》,已征求市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意见,并按相关意见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以市交通运输局等4个部门名义联合下发。
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总则 部门职责 老旧营运货车 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资金拨付 绩效管理与监督 附则 附件1-5
工作亮点
依据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结合抚顺市交通运输领域实际情况, 从部门职责、车辆种类、资金拨付流程及期限等进行了细化,可操作性强。
文件解读单位: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文件解读人:刘瀚禹
电话:024— 57505019
关于印发《抚顺市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 设备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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