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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创建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积极开展争当“雷锋式护商干部”活动。按照“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等标准,在交通系统广泛开展争当“雷锋式护商干部”活动,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激发广大干部的干事热情,评选出郑伟、马异等5名“雷锋式护商干部”。

2.高标准完成“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按照市营商局加快“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推动“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编制小组,将我局全部许可事项编入《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让企业、群众“易读”“易问”“易懂”“易办”,并利用行业管理优势在出租车、公交车、客运场站、高速路口等地进行广泛宣传,窗口人员录制的宣传视频在市营商局一楼窗口滚动播放。

3.不断优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省内率先开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业务,手机操作取代了司机本人到大厅办理,实现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等业务的网上办理。经过持续宣传,目前我局从业资格证近20%办件为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并迎接刘畅副市长专项调研。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严格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大件运输行政许可预约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市级实行大件运输审批“预约制”服务,2023年大件运输办理效率显著提升,同期办件量较2022年提升一倍;二是编制并公布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相对集中许可事项实行审批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制度;三是推进“无感审批”工作,制定我局“无感审批”事项清单,提前研判服务对象办理续证或换证意向,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向服务对象定向告知,提示办理。

5.坚持强化数字赋能。作为辽宁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应用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市级管理的145家客运企业、出租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共9470辆车的照片录入工作全部完成,并积极推进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优化工作。

6.扎实开展各级走流程活动。局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运输企业,查堵点、破难题、建机制,为我市大件生产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大件设备通行高山路组织大件运输企业和沈白高铁施工负责人实地勘察了高山路施工路段,并根据现场情况提出了在保障施工同时又满足大件车辆通行的解决方案,并协调市交通管理局,请求运输该大件时给予警力协助,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平稳。驻厅窗口作为市审批大厅重点单位,多次迎接市领导、营商局领导开展“陪群众走流程”活动。

7.全年窗口办件情况及取得成绩。截止11月末,我局驻厅窗口共办件83391件,其中各类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证办件7598件,各类从业资格证审证、补证、换证74475件,超限运输许可1318件,实现限时办结率100%,好评率100%,网上可办率及网上实办率均达到100%,2022年度综合考评中,我局被市营商局评为优秀单位,郑伟被市营商局评为优秀公务员,陈震、王晓兵、薛寒冰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二)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8.强力推进万件清理工作。2023年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我局“万件清理”问题共2批10个问题(第一批8个,第二批2个),我局第一时间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组织责任部门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报整改台账,及时化解矛盾,化解率100%,目前问题已全部取得阶段性进展并长期坚持。

9.“双进双促”奏响助企惠企最强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迅速成立专班,制订实施方案,党员干部深入企业,直插一线,收集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建立台账,着力突破关键环节,为企业提供产业信息,推动项目落地,促进企业产业链延长;突破企业发展瓶颈,容缺受理危货运输许可申请,助力运输企业签订商务合同。截至目前,走访企业200余次,解决各类问题52个,有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产增收。

10.运输行业治理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客运出租汽车市场、机动车驾培市场、农村人居环境和交通运输系统路域环境净化、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危货运输领域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出动执法车辆2000台次,人员7900余人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200余台、非法营运车辆69台及其他违规行为127起,打掉“黑练车点”1个、违规“分校”1个、责令整改违规驾校20家、处理违规教练员178人次、取消违规学时4000多个,清理堆占95处3146平方米、违规广告牌160块、违规喷贴广告423处,整改验收铁路沿线隐患15处、持续推进整改9处,违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和消除,交通运输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

11.探索沈抚两地交通运输领域跨区域联合执法新模式。建立联席机制、共享机制,形成执法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行企联动工作机制,并与8月20日开展了首次跨市联合执法检查。沈抚两市在地缘上紧密相连,开展的本次交通领域联合执法行动,意义更为深远,下一步,双方将在信息共享、对接协调、协作配合方面做进一步交流探索,确保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12.着力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一是周密组织、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分管领导逐条解读省委、省政府20条重点清理情形,做到动态征集、常态清理,力求找的准、找的全,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紧迫的突出问题当作整治的“靶子”,为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有力支撑;二是行动迅速、认真研究。第一时间向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转发《辽宁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影响振兴发展做法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印发《抚顺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影响振兴发展做法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局只要领导任组长的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影响振兴发展做法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在清理系统中录入清理信息15条,形成制度性成果2个。

(三)打造信誉良好的信用环境

13.加强“双公示”信息质量管理。按照市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的要求,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执法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数据,及时将许可数据、执法数据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及信用七公示系统归集,2023年共归集各类许可信息32条,执法信息24条,打破“信息壁垒”,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

(四)建立规范高效的中介环境

14.加强中介服务工作管理。一是及时调整《抚顺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涉及我局的事项,不再保留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二是按要求将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信息及时在系统中归集,全年录入中介服务信息一千余条;三是加强中介评价宣传工作,印制《中介服务评价用户使用手册》,在驻厅窗口宣传,并将手册电子版发送到相关中介服务企业微信群,提示相关企业进行评价;四是作为审批部门,已将客运、危货运输许可我市涉及的中介机构抄送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涉路施工许可我市涉及的中介机构抄送市住建局。

(五)构建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15.健全交通运输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动态调整市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推动政府部门高效履职尽责。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全市交通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同时在局网站向全社会公布。

16.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坚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抚顺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局网站公示。

17.扩大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完善全市交通运输执法车辆管理制度,推动执法装备更新和基层执法站所外观统一和执法人员换装工作,全面加强“四基四化”建设。

18.加大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抚顺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对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核程序。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2人、公职律师1人,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合法性审查45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交通法治部门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开展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评估,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二、存在问题   

1.事业单位改革不彻底。历史上交通运输系统设置特点为“小机关、大事业”,事业单位改革前局机关与局属事业单位编制数比约为1:10。原交通局局属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划归至局机关后,并未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增加局机关人员编制,导致无法承接事项,为了保证工作不受影响,现局属执法队仍然代替局机关行使部分行政职能。

2.综合执法改革进度慢。市交通执法队单位性质至今不明确,导致无法开展人员招聘工作。市交通执法队人员编制362名,现有在职职工222名,空编率近40%,且年龄偏大,中层以上领导普遍超过50周岁,极缺专业执法人员,规范监督执法受到严重影响,大量工作不能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巩固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二是完成《抚顺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及颁布;三是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掌上办”,提升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水平;四是持续做好影响振兴发展做法清理的相关工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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