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作为抚顺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专班初审组成员单位,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责任科室负责人,对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抚顺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家企业2022年绿色运输占比情况进行实地核验。
初审组认为2家企业均完成《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5项整改任务,验收合格,并形成《<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5项整改任务初审意见》及《关于对<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5项整改任务进行验收的申请》。根据《抚顺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已将初审情况上报至市督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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