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 2018年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调整37路公交线路的建议》(代表建议215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8-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翟洪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37路公交线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代表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翟洪志代表在第215号建议中主要反映了37路延长到刘山的问题。

二、关于37路延伸到刘山终点落实情况

1.37路基本情况。37路由南沟公交停车场始发经古城子、海城、雷锋路、和平桥至海洋馆停车场终点,配车31台,发车间隔为高峰3分钟、平峰8分钟,线路长度为16公里,线路运行时间41分钟,日客流量约1.7万人次。

2.线路延伸到刘山的解决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翟洪志代表提出的人大建议,进一步满足刘山地区居民的出行需求,经现场勘验和调查,结合客流情况,按翟洪志代表建议,在3月我们调整了37路部分车次由南沟延伸至刘山终点,实行定点发车,早中晚各1个车次进入刘山停车场,缓解了刘山地区居民到达望花中心区域的出行不便问题。

在此,也非常感谢人大代表们多年对公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交通局行业管理部门会一直如既往、竭尽全力做好公交运营组织和行业管理工作,为百姓创造一个更加舒适、便捷的出行条件。

 


答复抚顺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15号(关于调整37路公交线路的建议).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