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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大对社会非法运输油品车辆整治力度的建议》(代表建议224号)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8-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宋思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社会非法运输油品车辆整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辽宁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各级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禁止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小油罐车从事营业性运输。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各级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打击非法从事小油罐车运输的营运行为。市交通局始终坚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利措施加强日常监管。

1.严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准入关和年度审验关。对新增和更新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运送危险品类别不同严格把关,倡导企业专业化运输。车辆年审时,要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必须为一级。

2.市交通局将积极组织市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区运管所立足本职,认真履职,一方面加强打非治违的力度,另一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全年,在春运、两会、防汛、十一等重要时段和日常监管过程,持续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重点检查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卫星定位监控在线情况,要求检查车辆全覆盖,加强卫星定位装置的使用和维护,认真做好动态监控记录,及时纠正和处理车辆各种违章行为。

我局征求市商务局关于“油品来源渠道”相关情况的意见。市商务局回复不是该局工作职责,建议由市质监局和市工商局承办。我局将积极联系,以待进一步回复。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各级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运输油品车辆的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协调配合和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动员全地区稽查力量,加大稽查力度,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的小油罐车辆,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抚顺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24号(关于加大对社会非法运输油品车辆整治力度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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