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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解决西七路黑车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影响行人通行安全的建议》(建议22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8-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李炜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西七路黑车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影响行人通行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沈抚城际客运站周边存在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等违章、违规现象,主要是供需双方选择的结果,因经济条件的因素,部分乘客选择合乘车辆前往目的地。我们将以规范交通秩序为核心,以整治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在客运站周边占道喊客、私自揽客、机动车辆违法停靠、停放等行为,建立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周边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规范、交通秩序良好、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无非法营运车辆、无占道经营商铺、无不文明行为,百姓出行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和提高,平稳推进我市平安交通建设。

一、前期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末抚顺市交通局、抚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抚顺市公安局交通分局联合开展了全市县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周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整治要求,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安排稽查人员及车辆在客运站周边以定点或巡查的方式保障周边秩序,并在2017年元旦假期、春节期间及“两会”期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均安排执法人员在客运站周边定点值守和路面巡查。此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是在本市范围内打击无道路运输证或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等行为。2017年下半年,抚顺市交通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客运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了全市县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周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成果。

多年以来,为了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抚顺市交通局一直把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全年,全市共查扣非法营运出租车190余台。

二、今后工作打算

市交通局将积极会同市公安局、新抚区政府开展综合整治行动。

(一)市交通局依法查处客运站周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违规从事异地营运的市区外巡游出租汽车,违规从事固定线路营运、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收费、空车拒载、强行并客的巡游出租汽车,离开驾驶座位招揽乘客等违规行为,对拒不听劝告的,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从严处罚;督促公交车进站上下乘客。

(二)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客运站周边机动车随意停靠、停放行为及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及其他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站点等行为;设立电子违章抓拍设备,完善周边监控探头,对违停车辆进行全时段、全覆盖视频监控、电子抓拍。

(三)新抚区政府依法查处客运站周边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破坏市容市貌,机动车随意停放在人行道等违章行为;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固定办公地点用于执法人员日常办公。

今后,我们也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在充分发挥行政手段的同时,适当利用市场手段,压缩非法营运出租车生存空间。同时,我们也真诚欢迎广大市民对非法营运出租车进行举报,我局将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非法营运出租车的存在是一个种社会问题,要做到标本兼治,就需要调动一切力量来打击,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抚顺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23号(关于解决西七路黑车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影响行人通行安全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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