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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增加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交通供给的建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4-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王兴委员(提案者):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交通供给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10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抚顺经济开发区托管至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要求,我局已将公交线路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移交至示范区。107路、108路公交线路隶属于沈抚新城公交巴士有限公司,新城公司是示范区企业,由示范区负责管理。

为了更好的落实您的建议,我们协调了新城公司,公司答复线路调整等工作须经示范区同意。为更好落实您的建议,3月4日,我局发函至示范区,请示范区协助办理,截止3月29日,我局没有收到示范区回复。

    感谢您(你们)对交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30日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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