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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修建清原至新宾高速公路的建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4-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赵姝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清原至新宾高速公路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原和新宾是我市重要的两个县,两个县都远离市区,同时两地经济文化发展交流频繁,但地处东部山区,交通条件一般,没有直接连通的高速公路。因此修建清原至新宾的高速公路很有必要,能够起到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优化区域路网结构的作用。

    修建清原至新宾高速公路建议我局高度赞同,我们在谋划“十四五”交通项目时,已将其纳入我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规划》及《辽宁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适时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在2021年我局协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79号建议”时,市政府已向省交通厅发函,建议省交通厅委托省交投集团对该项目进行评估,尽早列入高速公路建设规划,使该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省交通厅已安排相关人员到我市清原县、新宾县进行实地调研,并表示将根据交通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设高速公路的可行性。

    我们将密切关注省交通厅关于西丰至新宾高速公路(含清原至新宾段)可行性研究论证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省交投集团开展各项前期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4日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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