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杜绝黑车,保障在校大学生出行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非法营运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稽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2019年我们组织了多次关于非法营运车辆的专项整治行动:
1.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春运及“两会”期间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辽交发展发〔2019〕44号)的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共同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春运及“两会”期间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抚交发〔2019〕15号),并将文件下发给各相关部门。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整治重点、各司其责开展春运及“两会”期间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对于此次联合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安排骨干稽查力量深入到春运道路运输市场的最前线去,切实保障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运行。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8台次,查处无证或持无效证件的车辆8台。
2.沈扶城际客运站周边秩序整治一直以来是我们工作中的难点,该地区多次被群众举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整治建议和意见。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分局,于2019年8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际客运站周边秩序治理工作。
此次联合整治执法行动中,各部门高度重视,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骨干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每日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20余人次,采取定点与流动结合方式,着重查处城际客运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及违规从事固定线路营运的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机动车随意停靠、停放、占用公交车站点及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等行为。
3.为规范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确保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为百姓出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出行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抚顺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全市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74台,对“黑”出租车市场形成了高压态势,收到了预期的整治效果。
每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们都会主动与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加强宣传报道,向广大市民宣传黑出租车的危害以及如何鉴别黑出租车,通过舆论导向,劝导广大市民主动拒绝乘坐黑出租车。同时,还将市交通运输局的公开举报电话12328向广大市民公布,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处黑出租车。每次整治行动结束后,将整治情况和查扣车辆的处理结果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予以公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校园周边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抵制非法营运车辆的宣传工作,向广大师生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我们也将继续加大对该地区非法营运车辆的稽查力度,通过多部门联合,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净化我市出租汽车市场,保障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真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交通的工作。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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