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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处理市恒信客运公司私自取消老年人乘车优惠待遇的建议》(政协提案133号)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8-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台盟抚顺支部:

贵部提出的《关于处理市恒信客运公司私自取消老年人乘车优惠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根据《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于1999年实行了老年人优惠乘车规定,这项政策几年来一直执行的很好。2010年,这项政策又进一步扩展,优惠乘车人群进一步扩大。在执行这项政策的时候,当时市政府承诺对公交企业的公益支出给予财政补贴补偿。由于政府财政困难,补贴补偿机制一直没有建立,目前各公交企业的乘车人群中,将近50%左右为老年人、学生及其他各类优惠乘车,公交企业经营日趋艰难,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恒信公司私自张贴通知,暂停执行老年人优惠乘车的事件。

事件发生后,市交通局立即对恒信公司的领导进行了约谈,严厉批评了这种目无法纪、不顾大局的错误行为,责令恒信公司立刻清除张贴的通知,消除影响,在公交行业进行通报批评,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对恒信公司的经营信用进行记载,以惩戒这种违法行为。

感谢贵部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和支持。

 

 

 


答复政协提案133号(关于处理市恒信客运公司私自取消老年人乘车优惠待遇的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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