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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规范抚顺市网约车管理的建议》(政协提案135号)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8-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杜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抚顺市网约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网约车现状

目前,我市市区共批准了3户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经营许可,另有2户网约车平台公司到我局咨询并有意向办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经营许可。现有71台网约车办理了使用性质变更,但未发放道路运输证。

网约车线下服务机构收取网约车经营者服务费,服务费各公司收取金额不等,最高为每月每台车300元,除此之外线下服务公司未收取其他费用。

二、整改措施

感谢您对规范抚顺市网约车管理提出的建议。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交通局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有效的整治。

(一)公示收费项目和服务标准

我局规范网约车线下服务机构,要求公司收费项目和服务标准对外公示,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相关规定有序发展网约车

我局根据交通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抚顺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目前,我市网约车经营正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受城市地理位置和城市经济状况等因素影响,我市网约车发展较慢,使用人群较少。我局会定期在相关媒体和网站公布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网约车数量。

经调查,省内其他城市没有制定城市网约车数量限制。

(三)持续对无证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打击

近期。我局开展了对无证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执法人员查扣无证营运非法营运车辆14台(包括3台网约车)。今年,我局将打击无证非法营运车辆常态化管理。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政协提案135号(关于规范抚顺市网约车管理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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