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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实施智能公交管理的建议》(政协提案152号)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8-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王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智能公交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抚顺公交事业的关注和关心。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设我市的智能公交的建议,是非常有前瞻性的想法,同时也为我局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很好的思路。

    为加快抚顺市公共交通发展,实现交通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效率的最大化,提高抚顺市区交通运行效率、方便企业管理、方便市民出行,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智慧城市的要求,智慧交通建设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局将智慧交通项目建设列入2018年重点工作,投资1200万元,目前,已将建设项目报市政府,待政府批复后,付诸建设。

建成后的指挥交通项目可实现全市公交的智能管理。一是实现抚顺市城市公交智能调度,完善车辆运营的智能化、实时化、科学化,实现车辆运营的实时数据采集,提高运营效率。二是建设公众出行APP服务系统,整合全市公交线路信息,抚顺市民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平台查询等方式获知全市公交车辆实时情况和线路、站点分布等出行信息,让市民出行更高效、便捷。三是在我市主要街路建设公交电子站牌1-2个进行试行,让市民了解运行车辆的候车信息。

您对公交行业的热心关注我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并希望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为实现我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努力工作。

 

 

 

 


答复政协提案152号(关于实施智能公交管理的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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