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恩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公交车内噪声污染源倡导文明使用手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我市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抚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注重自身形象,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在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室内公共场所,主动将手机等电子设备调至静音状态,避免影响他人。2023年1月30日实施的《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服务规范》规定在车辆运行服务中提醒乘客不宜使用手机外放播放音视频。公交车是保障市民出行的基本交通方式,是移动的公共场所,我们将利用车载媒体加大对文明出行的宣传力度,力争让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同时我们也将按照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在调整乘客守则时,加入文明出行的相关内容,引导乘客文明出行。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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