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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落实省“项目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进行第一轮督导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4-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全省普通公路“项目管理年”活动总体部署,4月16日上午,省厅第三督导组组长、省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振宇带领督导组一行9人,赴抚对我市落实省“项目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进展情况进行了第一轮督导和检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星火,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金刚,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陪同督导。

督导组首先对我市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及批复、财务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并听取市交通运输局李星火副局长的工作汇报,随后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金刚做了表态发言。

省厅督导组认为:抚顺市在推进普通公路“项目管理年”活动中,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得力,为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目前抚顺市国省干线公路代建工程招标、农村公路工程设计批复等序时进度比较理想,成效也比较显著,扭转了以往相关前期工作滞后的被动局面;疫情防控期间结转公路工程复工复产效果较好,为有序推进全省交通行业复工复产做出了贡献。

督导组要求,抚顺市在今后“项目管理年”活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责任,充分研判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风险,着重要做好如下工作。一是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普通公路建设任务。二是确保公路工程质量稳中有升。三是依法依规实施工程管理。四是加强对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五是认真抓好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六是抓好疫情防控和行业稳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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