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4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4年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市内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和重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航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理。
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运政、航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全市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6.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责任,防治船舶污染。
8.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承担市综合交通运输改革、市春运等假日运输日常工作。
10.负责城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组织沈白客专抚顺城区段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负责指导相关县区的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与沈阳铁路局、铁路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承担沈白客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及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18444.30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18444.30万元,比上年增加15327.59万元,增加491.79%,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预算级次调整,2023年度预算只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一个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及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单位;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44.30万元,同比增加15327.59万元,增加491.79%,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预算级次调整,2023年度预算只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一个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及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单位。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部门总体情况支出18444.30万元,比上年增加15327.59万元,增加491.79%,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预算级次调整,2023年度预算只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一个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及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单位。其中:基本支出6246.48万元,比上年增加5538.07万元,增加781.76%,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预算级次调整,2023年度预算只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一个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及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单位;项目支出12197.82万元,比上年增加9789.52万元,增加406.49%。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预算级次调整,2023年度预算只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一个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及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单位。
二、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8444.30万元,收入预算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44.30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9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16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83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81.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03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444.30万元,比上年增加15327.59万元,增加491.79%,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预算级次调整,2023年度预算只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一个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及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单位。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8444.30万元,比上年增加15327.59万元,增加491.79%,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预算级次调整,2023年度预算只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一个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及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单位。其中:基本支出6246.48万元,比上年增加5538.07万元,增加781.76%,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预算级次调整,2023年度预算只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一个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及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单位;项目支出12197.82万元,比上年增加9789.52万元,增加406.49%。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预算级次调整,2023年度预算只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一个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及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单位。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46.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81.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03万元。
人员经费554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72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6.45万元,同比增加303.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95万元,同比增加300.95万元。增加原因:机构改革导致预算级次调整,2023年度预算只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一个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包含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及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97.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采购事项,故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故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本部门共有车辆5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2辆;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车辆42辆;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7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18项,支出预算12197.82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2项,特定目标类项目16项。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及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具体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中无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因此“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为空表。本年度无债务支出预算安排,因此“债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本年度无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因此“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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