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标准拟订、实施提供技术和服务保障。
2、承担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咨询论证、项目审核等技术支持工作。
3、为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为全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5、为全市交通应急管理和交通战备保障有关公路、运输保障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6、承担全市公路、地方铁路、道路运输技术政策、科技创新、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环境保护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状况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7、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纳入辽宁省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收入总计1482.4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82.4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355.95万元,增长31.60%,主要原因:2023年农村公路转移支付资金因财政资金紧张于2024年支付353.24万元。
(二)支出总计1482.4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97.7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0.5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74万元。
2.项目支出584.6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44%。主要包括2023年农村公路转移支付资金353.24万元,“四村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服务费222.65万元,2022年“636”安全工程尾款8.7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55.95万元,增长31.60%,主要原因:2023年农村公路转移支付资金因财政资金紧张于2024年支付353.2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按支出列预算,执行预算比较好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78万元,项目支出584.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5.95万元,增长31.60%,主要原因:2023年农村公路转移支付资金因财政资金紧张于2024年支付353.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0.8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7.8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取暖费,体检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2.0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6.0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2.卫生健康支出38.01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8.0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3.交通运输支出1229.11万元,具体包括: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353.24万元,主要是2023年农村公路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222.65万元,主要是“四好农村路”终合管理平台项目服务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8.77万元,主要是2022年“636”安全工程尾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644.4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59.4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9.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56万元,完成预算的94.7%,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心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等。
2.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完成预算的67%,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55人、0.67万元主要用于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27万元,降低28.40%,主要是接待人数比照23年有所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8.7%。完成预算的88.7%,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比上年减少0.61万元,降低5.81%,主要是车辆使用频次比照23年有所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9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3.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3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抚顺交通运输发展抚顺中心未使用吉普车及养护用农用车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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