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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7-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标准拟订、实施提供技术和服务保障。

2、承担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咨询论证、项目审核等技术支持工作。

3、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养护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市国省干线普通公路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为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交通物流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5、为全市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市机动车驾驶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事务性工作。

6、为全市公路、地方铁路、道路运输交通战备保障和应急管理提供服务。

7、承担全市公路、地方铁路、道路运输技术政策、科技创新、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环境保护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状况监测提供技术支持。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和地方铁路行政执法工作

9、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12713.73万元;2018年决算口径只有抚顺市公路管理局一家单位;2019年决算口径变成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是新增预算单位,是由原抚顺市公路管理局、原抚顺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原抚顺市客运管理处、原抚顺市交通培训管理处、原抚顺市交通质量安全处、原抚顺市地方铁路管理处六家单位组成的一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706.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06.56万元。

2.其他收入7.17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326.91万元,主要是驾培行业管理费及从业人员考试费成本支出结转及客运专项结转、出租车罚没款返还结转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结转与日常经费结转。

(二)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11893.20万元;2018年决算口径只有抚顺市公路管理局一家单位;2019年决算口径变成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是新增预算单位,是由原抚顺市公路管理局、原抚顺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原抚顺市客运管理处、原抚顺市交通培训管理处、原抚顺市交通质量安全处、原抚顺市地方铁路管理处六家原二级预算单位组成的一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4192.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9.91万元。

2.项目支出7696.55万元,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对城市公交的补贴支出308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支出4191.01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365.55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47.45万元,主要是驾培行业管理费及从业人员考试费成本支出结转及老年人乘坐公交补贴结转、成品油价格补贴结转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结转、日常经费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9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8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2.31万元,项目支出7696.55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65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38万元,其他支出44.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万元,包括: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45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105.31万元。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9.97万元。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2.54万元。

(4)死亡抚恤金支出8.6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12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12万元。

4. 交通运输支出10659.05万元,包括:

(1)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361.18万元。

(2)成品油价格补贴支出4191.01万元。

(3)城市公交补贴支出3080万元。

(4)其他交通支出26.86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243.38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243.38万元。

6. 其他支出44.06万元,包括:

(1)其他支出44.06万元。

7. 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包括:

(1)能源节约利用支出6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3.64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节约20.15万元,业务招待费节约4.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3.43万元。

1.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用于省运输管理局检查工作等,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两批次,10人,0.2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43万元。2019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8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9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5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12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宁省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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