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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8-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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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标准拟订、实施提供技术和服务保障。

2、承担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咨询论证、项目审核等技术支持工作。

3、为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为全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5、为全市交通应急管理和交通战备保障有关公路、运输保障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6、承担全市公路、地方铁路、道路运输技术政策、科技创新、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环境保护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状况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7、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20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929.44万元;2019年决算口径由原抚顺市公路管理局变成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是一级预算单位,是由原抚顺市公路管理局、原抚顺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原抚顺市客运管理处、原抚顺市交通培训管理处、原抚顺市交通质量安全处、原抚顺市地方铁路管理处六家单位组成的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根据重新下达的三定方案,由原抚顺市公路管理局及抚顺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组成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8.9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94万元。

2.其他收入0.5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2.6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结转。

(二)2020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944.26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736.2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30万元。

2.项目支出207.97万元,主要是原抚顺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人员支出及经费支出207.97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6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20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79万元,项目支出207.97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3.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3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8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39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7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0.35万元。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35万元。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1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1.39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39万元。

3. 交通运输支出785.11万元,包括:

(1)其他公路水路支出785.11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34.39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34.39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0万元。2020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80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公务用车11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通武线(小东至官山)道路改扩建工程年度建设投资计划任务。通武线小东至官山段改扩建工程于2019年9月初进场,12月15日停工。2020年3月1日正式复工。截止11月24日,路基及桥梁工程形象进度96.3% ;路面工程形象进度34.2%。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2、傅桓线(北三家至阿尔当)低标准路段建设工程路基完成80%,大桥主体完成,小桥、涵洞、防护工程完成。

3、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干线公路改造工程53公里/2项。

4、完成干线公路危桥改造5座541.6延米。

5、完成干线公路危桥改造5座541.6延米。

6、完成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标线补划)117公里/5段。

7、完成旅游路建设16.42公里。

8、全面完成了高速站口基础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常态化清扫保洁工作。

9、从6月下旬开始,全市交通系统开展了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2010年以来公路水毁恢复路段、汛期风险较大的浅基础桥梁、石拱桥、漫水桥、病险桥、公铁立交下穿道、高填深挖等地质灾害易发段以及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应急设施等149处。全面抓好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抓好防汛物资储备。

10、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完成投资524.7万元。

11、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完成100%。完成路面工程5.9万平方米,桥梁工程539.8延长米/15座,涵洞23道,防护工程4.4万立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度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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