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与解读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解读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12-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制定意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与抚顺市消防支队联合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了《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总体要求、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工作要求五各部分。

1.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交通运输行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解决交通运输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和治本之策,抓好组织实施,积极推广行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12月底,树立交通运输行业标杆示范单位。

2.检查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

3.检查内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建筑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情况、危险源的管控情况、其他根据实际情况。

4.检查方式。采取市局抽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开展自查的方式。

5.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大检查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况。二是联合检查组要采取撒网式检查,注重实效,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三是在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康政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确保工作实效。

此文件经研究审议后,以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局文件下发。


相关文件: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