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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在我市城区建设“智能公交电子站牌”的建议》(第044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4-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王彤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城区建设“智能公交电子站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智能公交电子站牌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时任市长杨维在2018年6月1日解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面临困境问题的专题会议上,提出的“加强智慧公交建设,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今年研究落地”的工作要求,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抚政办发[2018]60号)关于“2019年6月底,重点完成智慧公交项目建设”的工作部署,我局在2018年7月启动抚顺市智慧交通(一期 智慧公交)项目(以下简称“智慧公交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740万元,主要包括“一个中心两大平台”,即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和行业监管平台、公众出行服务平台。9月末,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天迈”)。10月,我局与郑州天迈签订了《项目补充协议》,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包括48个智能公交电子站牌、10大应用系统等。2019年年初,在河东装饰城、挖掘机厂两处公交站点,建设智能公交电子站牌2个,可显示到站车辆时间、运行信息、天气和公益性广告等内容。

二、目前智能公交电子站牌运营情况

两个智能公交电子站牌试运行期间,发现冬天寒冷天气下电子站牌运行存在一定问题,需进行辅助加热,且不能用电池代替。受此实际情况影响,剩余46块电子站牌无法进行建设,并按程序报请财政部门批准。

三、下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密切关注智能公交电子站牌的推陈出新,积极与国内知名的科技公司保持联系,继续不断的探索试验新式的公交电子站牌,选择可适应东北寒冷天气的新式产品,并纳入抚顺市智慧交通二期项目中,进行重点研究。

    感谢您对智慧公交系统和智能公交电子站牌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14日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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