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国道202线(抚顺城区段)北移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上章党东堡原G202线K1227+000处,跨越丘秦线、黑小线、辽中环高速,路线沿台山水库北侧向西展布,上跨沈环线和方北线,于方晓东屯接G202。拟建项目全长41.854km。其中,主线高速公路路线长32.135km,连接线长9.719km。项目全线为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
建设工期:2020年开工,2022年竣工
总 投 资:213946.61万元
建设单位:抚顺市交通局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1)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分布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9处,其中1处学校,8处村庄。
(2)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路线跨越黄金河、门进河、李其河、大柳河、詹家河、欧家河和方晓河七条河流。
(3)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为耕地,公路永久占用耕地1912.9亩。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1)生态环境:拟建公路永久占地3653亩,其中占耕地比例最大,达52.4%,占地造成沿线带状损失,使评价范围内耕地减少2.95%,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农业生物量减少17795.8吨,损失比例很小,未占用基本农田,对沿线农业生态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地面开挖、道路运输等产生的扬尘及路面铺设产生的沥青烟对环境空气造成的污染,其主要污染物为TSP和沥青烟雾。应通过加盖篷布遮挡、洒水等措施减缓其影响。经类比分析,经采取有效措施后,评价范围内的TSP、NO2等污染物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一级标准。
(3)声环境:施工期的施工机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可采取对声源采取减振、加装隔音罩、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减缓其影响。经现状监测及预测,建议对本项目中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加装通风式隔声窗措施、修建围墙遮挡等措施,同时加强跟踪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地表水环境:项目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包括跨河桥梁基础施工中河床扰动和钻渣(泥浆)泄漏对水体水质的影响,以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采取生活污水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回用等措施后,对沿线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拟建公路不设服务设施,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驻地、建筑材料的临时堆放用地及施工作业的场地等。通过加强管理、定期清运等措施,可将固体废物的影响减至最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运营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项目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五)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④在降噪、抑尘等方面您推荐何种减缓污染的措施;⑤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⑥您对本评价结论的意见。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网站下载并查阅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将充分考虑公众的宝贵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聂 聃
联系电话:024-57505019
联系邮箱:fsjtjh@163.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1号交通大厦
(七)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珏惠
联系电话:010-65299760转833
联系邮箱:epcswb@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附:国道202线(抚顺城区段)北移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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