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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1-01-13
信息名称: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文号: 抚交发〔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1-13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1〕14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前,交通运输部车购税安排农村公路建设、危桥改造、安防工程等资金尚未明确,本次计划资金来源为省燃油税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及管理养护投资16725.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2278.4万元,计划实施路面工程46公里,桥梁建设工程18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支出14446.8万元,计划实施路面维修改造工程不低于188.8公里。为更好地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任务,提出如下要求:

1.落实养护工程明细。按照2020年国发45号文件和辽政办发24号文件有关要求,省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总额,根据2019年底各县区铺装路面及桥梁面积,按比例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和任务目标。同时,按照《辽宁省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根据2020年各县区农村公路项目进度、资金到位率排名情况落实资金奖惩措施。本次确定的维修改造工程量指标为必须完成的最低数额。请各县区根据本次下达的资金额度尽快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明细,分别于1月26日和10月20日前将事前和事后备案以正式文件报市局,同时抄报市发展中心,市发展中心审核汇总后分别于2月1日和10月27日前书面报市局。

2.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请各县区尽快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等前期工作,抓紧开展招投标工作,为项目早日开工创造条件。同时,落实好“七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请市发展中心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强化跟踪调度,及时协调推进项目落实,并组织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3.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储备。2021年部车购税资金补助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资金额度和方式尚未确定,请各县区在本次已下达计划项目的基础上,按照省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重点和方向,进一步梳理一批建设项目,等待省厅落实资金分配方案。

市局联系人:邹富强  15041398779

市发展中心联系人:陈翀  15042380008


1抚顺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汇总表.xlsx

2抚顺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第一批).xls

3抚顺市2021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资计划.xls



政策解读: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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